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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计可能出错的情形
[观点纵横]
原创:admin 2024-09-03

作者:孙正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因结算产生的纠纷较多,结算审计的工程价款与承包人所主张的工程价款往往差距较大。

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计可能会出错的情形主要包括工程量计算错误、建设资金审计错误、工程价格结算审计错误、编制依据审核错误、工程量审核错误、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审核错误。

一、工程量计算错误

这是导致工程结算纠纷的常见问题。主要原因如下:

1、现场计量与场外计量分离:目前建设工程采取的是现场计量与场外审计分离的管理形式,这导致结算审核的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是施工图纸和监理签证等场外资料。这种分离造成了签证单的盲目签证、事后补证、签证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及时间性不强等问题。

2、工程量计算规则不一致: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

3、套用定额理解不能统一:对定额中的缺项套用子目或换算的理解有出入、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换算系数、高套定额,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工程量的高估冒算。

4、材料价格设计不明确或清单描述不清。由于设计不够详细,部分主材的型号、材质在设计中没有明确,除去规定的材料价格外,还有部分采用的是市场价和信息价。招标清单可能也没有描述明确,双方就可能发生分歧,施工单位就会高估材料价。

5、随意减少或扩大计量范围:对合同已明确规定不另计量的附属项目进行计量、虚报工程量。 

二、建设资金审计错误

涉及审核项目批复文件、资金拨付文件等,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检查资金是否按批复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以及各项费用是否真实合规。常见的建设资金审计错误的原因主要包括:

1、履行合同不严:在承发包合同签订时,有在合同中再次约定据实结算的情况,导致工程造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下浮,或擅自少下浮。

2、施工中签证混乱:部分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管理随意性大,常以隐蔽工程处理、武功、抢攻、复杂工艺、特殊材料等方式随意追加工程造价。

3、施工涉及不周:造成施工中设计变更多,现场签证多,工程造价相去甚远。

4、施工合同不规范:造成计价严重失控。

5、取费多采取高套标准: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决算时,采取高套、错套定额,重复计算工程量,多计算材料价差,提高取费标准等方法。

6、招投标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存在虚假招标或未招标的问题,施工单位违规招标和转包分包,或者指定分包商。

7、工程管理混乱:有些工程项目监理、建设单位专场代表不认真履职,导致工程施工单位肆意妄为,管理混乱。

三、工程价格结算审计错误:通过竣工图纸、送审的结算审核报告等方法,核实工程变更签证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以及审查合同的定价方式。

在工程领域,单价结算是确保工程成本准确核算、保障合同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审计错误时有发生,可能对项目造成经济损失,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审计流程疏漏:在工程单价结算审计中,须严格遵循规定的审计步骤。

2、信息数据错误:造成信息数据错误原因很多,有原始数据录入错误、数据传输过程中发生篡改、数据更新不及时等。数据不真实,审计结果自然失真。

3、法规标准理解不当:工程单价审计涉及众多的法规和标准,审计人员必须对这些法规和标准深入地理解和正确把握。

4、审计人员能力不足

5、沟通协调不畅

四、编制依据审计错误:审查工程项目的编制依据,包括审查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等,审计时要审核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否则,就会出现建设工程编制依据审计错误的情形。其原因主要存在几方面:

1、工程项目的管理体制不明确:这容易导致施工、监理、造价、管理、审计等环节相互脱节,从而影响审计的准确性和效率。

2、招标形式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可能导致串标、陪标、买标以及漏标等行为的发生。这些不正当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而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3、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制定未按规定实施:例如边设计、边报批以及边施工现象的发生,这些不规范的操作可能会使得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与计划存在偏差,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困难。

工程项目审计是审计单位对被审计单位单项工程项目从投标中标、组织施工至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就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所开展的审查监督活动。因此,上述问题的存在都会对审计工作的正确执行和结果的准确性产生负面影响 。

五、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审计错误: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常见的承建方错误情形包括:

1、利用审计依据做文章:通过抓住合同、招标文件或其他相关规定的矛盾和表达不清之处,扩大矛盾外延,突出调增成本之处。

肢解定额子目:将定额某一子目所综合的内容分解为两项或三项,然后再以这两三项分别套取定额以达到结算成本增加的目的。

2、拆分合同承包范围:对合同中利润少或不便于施工且相对独立的部分以各种理由进行甩项,或另外分包给其他单位,让建设方分包方结算,以达到利润最大化。

3、材料以次充好:用质量和价格相对较差的材料充当优质高价好材料,用产地较远或市场上较少的或新上市的材料替代某正规材料,最终达到低价买进高价结算的目的。

4、伪造工程资料:对技术联系单、签证单、施工日志、隐蔽记录等资料进行篡改伪造后提供给建设方进入审计程序。

5、隐匿证据材料:将相对连续的资料或证明力较强的不利于施工企业的证据材料隐匿不提交或只提交一部分进入审计程序,以此混淆和扰乱审计工作。

6、签证不规范:签字不全,签证内容、时间与其他记录不符,签证人权限不符;牵强附会理由不充分;巧立名目签证;虚假签证等以补偿其他无关费用。

7、重复计价:在固定价中已包含了的费用却在零星用工或其他签证中又重复计入;或是同一标段的某工序在工作界面划分时不清晰,重复套取定额。

8、签证单只增不减:一个工序替代另一个工序后,只是增加了签证而不扣除原来商务标书中的定额子目。

9、签证单故意不全:将技术联系单替代签证单进入审计程序,抱着投机心理准备在审计时软磨硬泡要费用。

10、串通虚假签证:甲乙双方串通,多计工程量或费用,甚至未实施的也办理签证。

这些错误情形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中较为常见,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如果不特别注意这些问题,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就得不到保障,就会一错再错。

总之,由于建设工程较为复杂,涉及面较广,人员众多,加上工程乱象层出不穷。作为建设工程的审计是确保建设工程结算准确性和公正性的最后一道防火墙,这就需要工程审计人员公平公正、勤勉尽责、专业水平高、经验丰富。